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8-07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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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纪字〔2018]〕1号 A类

黄进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治陋习、树新风”工作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专门机构”的问题

2017年5月,我县坚持把“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紧跟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副组长的“治陋习、树新风”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村(居)都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治陋习、树新风”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018年8月,为进一步推动全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我县成立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文明办,由县文明办负责全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统筹协调、调度指导、督促检查和综合评估等工作。根据《平江县持续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确保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常态化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

二、关于“建立健全制度”的问题

2017年5月,县委下发了《平江县推进“治陋习、树新风”工作实施方案》,将专项工作纳入年度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并于年底下发《2017年度全县开展“治陋习、树新风”专项工作考核办法》,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对“治陋习、树新风”工作进行了专项考核。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2017年12月下发了《平江县殡葬改革2018年至2020年行动规划》和《平江县2018年殡葬改革工作方案》,2018年已在全县全面启动“禁乱埋乱葬、拆除活人墓、改建超标墓、建设公墓山”专项工作,成效显著。根据省、市、县委工作部署,将“纠‘四风’、治陋习”和“治陋习、树新风”两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合并,2018年5月下发《2018年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了工作考核机制。同时,县纪委监委建立了严肃的案件查办和追责问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指向明确、可查性较强的违规操办婚丧事宜问题线索采取重点查办、提级督办方式,及时调度跟踪督促。去年来,全县共查处违规操办婚丧事宜案件11起,已处分9人,并全部点名道姓进行了公开曝光。

三、关于“提供资金保证”的问题

为确保“治陋习、树新风”工作推动有资金保障,县委、政府专题研究,将“治陋习、树新风”工作中涉及的殡葬改革等所需费用纳入年初财政预算。2013年,我县启动“六免一补”惠民殡葬改革。2017年来,《平江县推进“治陋习、树新风”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乡镇财政要对“治陋习、树新风”工作给予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平江县2018年殡葬改革工作方案》中规定对活人墓拆除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偿和奖励,同时将县级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资金和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编制内建设规划资金全部列入2018年财政预算。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全县各级已投入2000余万元。

四、关于“全县一盘棋”的问题

为确保“治陋习、树新风”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县“治陋习,树新风”专项工作共分为宣传发动、试点示范、全面推进三个阶段实施。2017年,按照“试点示范”的部署要求,“治陋习,树新风”专项工作在梅仙镇等15个示范乡镇整镇推进,伍市镇等其他9个乡镇均确定2-3个示范村,各乡镇示范村均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按照“一会一约两队三书”要求,推选了村级红白理事会,制定了村规民约,组建了文明劝导队,成立了文明创建执法队,签订了承诺书、责任书和倡议书。2018年,按照“全面推进”的部署要求,全县 24个乡镇542个村(居)全面推进“治陋习、树新风”工作,同时,由县文明办牵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要求542个村(居)全部制定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确保了“治陋习、树新风”工作整县推进。

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工作是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明确部署的重点工作,是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也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该项工作从去年推动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后段,我县将把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工作和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纳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通过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倡议引导、立规明约、监督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节俭意识和法纪意识进一步增强、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为建设绿富双赢新平江营造良好氛围。

感谢你们对“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平江县纪委监委

2018年8月7日

承办负责人:余振之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熊勤学  0730-626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