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8-21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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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财字〔2018〕 6号A类

张沁等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公安辅警待遇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经济待遇低,带来工作积极性不高……。提高预算标准,加强工资待遇,让辅警有保障……”的问题和建议,非常现实,已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我县协辅警人员编制严格按机关事业单位“三性”岗位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及编办核定的编制执行,2017年县编办核定财政拨款“三性”岗位人员共1493人,其中协辅警人员561人,财政按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安排“三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鉴于目前省市没有出台协辅警待遇方面的相关文件,现阶段只能按统一补助标准安排协辅警经费。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是我县脱贫摘帽之年,正处于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对于辅警人员的经费保障,一方面,我们会全力向上级反映,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待县级财政财力有所好转后会逐年提高补助标准。衷心感谢您对县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平江县财政局

2018年8月21日

承办负责人:欧阳四清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发兴  628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