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号议案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7-20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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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交[2018]1 号A类

凌毅等1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护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水泥路里程持续快速增加,养护管理跟不上的矛盾也日益显现;加之大型重车、小轿车迅猛增多,繁重的交通负荷加速了公路的破损,也造成了部分建设标准低的公路交通拥堵。政府和交通部门正在逐步加强管理资金投入,努力解决上述问题。

你们提出“对所有通村道路全部纳入统一管护范围,制定详细的管护措施,实行县、乡、村三级共管,实施标准化管护”。根据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三、五条规定,我国农村公路实行的是“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分级管理体制,村道的养护管理责任主体是村委会。由于村级大部分财力有限,导致村道养护管理不力这一状况,为从根本上全面加强乡、村道的养护管理,早在几年前我局就着力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改革,制定了《平江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平江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两个草案,县人大、县政府召开的相关会议多次对这两个草案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但由于我县财力不足而最终未能出台。目前,我县正在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四好”即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通过“四好农村路”建设,将逐步加强村级公路的养护管理。

你们提出“继续加大对农村道路治超的力度,尽量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这是近几年交通部门不懈努力在做的一件事,将会继续加强。且注重标本兼治,去年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以来,全县将逐步在村道路口进出口位置各设置限高门,可从根本上加强对超限超载的预防。

对损毁村级道路进行修复需根据公路分级管理的法定原则,由村级组织实施,我局会继续向上争取早日出台补助政策。窄路加宽政策正在逐步实施,进入“十三五”以来我县已完成窄路加宽458里。

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仍需根据公路分级管理原则,村道由村级组织实施。针对存在的隐患,我局已大力争取并实施村道安保工程计划,将会进一步向上争取,力争我县越来越多的村道能设立防护栏、警示标志标牌等安全防护设施。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20日

承办负责人:袁新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曾立芳(1387400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