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8-20 15:41
| | | |

平财字〔2018〕7号A类

危细明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的提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人员经费不足,建议加大网格员工资待遇的经费投……。”的问题,非常现实,已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我县“雪亮工程”自2012年开始建设,起步相对岳阳市乃至湖南省的其他县市都较早,建设范围已覆盖到村级各重点路口和人员密集聚合点,为了更进一步完善“雪亮工程”的组织架构,对社会治安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2017年起,我县启动了网格化管理模式,并招聘了30名网格员,人员工资和终端补助每年县财政投入达99.12万元。

根据现行的县乡财政分级管理体制,网格化管理除县财政预算安排的工资及“五险一金”外,其余支出由乡镇负担。目前我县乡镇社会综合治理的经费投入是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平政办发〔2018〕17号文件)规定,按区域属地人口人平15元的标准安排乡镇社会综合管理工作经费,其中除去安全生产经费、乡村环境整治经费等,具体由属地乡镇负责各自辖区内的网格化建设。我县属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是我县脱贫摘帽之年,目前正处于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县级财政十分困难,对于网格员队伍建设的经费保障,县财政将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落实,以确保现代社会综合治理管理进一步得到完善。衷心感谢您对县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平江县财政局

2018年8月20日

承办负责人:欧阳四清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发兴  628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