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6-22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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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教体字〔2018〕19号B类

邓忠等人大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基于城区阳光招生,请求加快城区网格化管理和三实信息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秩序的通知》(平政办函〔2017〕94号)文件。我局按文件要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划片招生和对口直升制度,2018年城区启用“平江县汉昌学区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实行网络化管理报名、审核、微机派位等工作,按就近入学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同时,保障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就读,在校享受同等待遇、平等教育。

2.对于“一标三实”信息管理、网格化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管理工作、招生平台与公安户籍、房产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工作,我局会主动对接,争取政府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快推进上述工作,尽早实行部门联动,为规划城区招生而努力。

感谢你们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22日

承办负责人:童怀思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方均元 0730-622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