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7-12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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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字〔2018〕1号A类

刘德华代表:

你提出的《把养老事业作为决胜全面小康的重要举措,重视支持集中养老机构华厦颐昌老年公寓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养老服务事业总体情况

我县近年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目前共有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6.53万,占总人口的15.2%。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我县一方面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对全县28所敬老院、11所光荣院进行改造升级,新建农村幸福院131所,并建成了一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基层养老服务示范点,全县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另一方面,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开办养老机构,城关镇“华厦颐昌老年公寓”已开始试运营,县百纺公司投资近8000万元非营利性质的“汉昌老年公寓”正在筹建之中。特别是我局承办的平江县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工程于2017年底竣工,设置养老床位350张,今年上半年启动“公建民营”方案,通过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程序,委托湖南康乐年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运营,服务项目涵盖休闲娱乐、老年文化、体育健身、医疗保健等,以弥补社会养老机构资源的不足。

同时,我县已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十三五”规划重要内容,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县重点扶持产业、重点民生事实项目、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将逐步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力为广大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紧急救援服务。

二、关于所提问题和建议的答复

月池塘社区和启明社区顺应群众迫切要求而共同开办的“华厦颐昌”老年公寓,是一项民生项目、德政工程,填补了我县民办养老机构的空白,对我县养老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因此,我局第一时间将“华厦颐昌”作为全县重点养老机构向省市福慈部门推荐,并争取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福慈部门的领导曾先后多次进行实地指导。

1.关于“加大投入,落实县级及县级以上政策性资金支持以及贴息贷款支持”方面:我局在“华厦颐昌”的建设和运行中一直给予大力支持,尽力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并积极向相关部门申报,使该项目进入省级养老项目数据库,成功争取到省民政厅项目资金支持75万元。关于落实县级政策性支持方面,2016年平江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已明确具体政策扶持措施,请认真查阅并积极申报。

2.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由劳动就业部门安排一批公益性岗位解决护理员待遇,民政部门按政策拨足运营床位补贴等”方面:我局已积极与劳动就业部门协调,争取相关支持。同时,待“华厦颐昌”取得“养老机构许可证”后,我局再按有关政策足额拨付运营床位补贴。

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批准医保定点,让老人不再等待不再失望”方面:目前,“华厦颐昌”在我局与相关部门协调下已经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我局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接,争取早日批准“华厦颐昌”设立医保定点,让入住老人尽早享受相关政策。

感谢你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民政局

2018年7月12日

承办负责人:刘细忠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余松柏0730-628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