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7-13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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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复字〔2018〕5号B类

戴育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环境整治增加整治经费,给村级减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域农村环境整治确实是一项不小的投入,无论乡镇和村级。鉴于此,特别是近几年,我县总体投入不小,看起来每年1000万元,但分散到各乡镇、村,资金额度就小了。仅两年县财政在特别困难的情况下,投入了3000万元支持乡镇建设垃圾转运站建设,这在平江历史上是第一次。我县是个县级财政困难县,环境整治投入的不足需要县、乡镇、村共同来克服并予以解决,随着形势的发展,我们县政府将会依据财力和实际情况,逐步加大对乡镇环境整治的投入。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3日

承办负责人:李祝荣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凌思威  0730-6663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