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4-19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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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教体字〔2017〕2号A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

答     复

谢慧杰等人大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高中教师待遇,防止人才流失,确保我县高中教育稳健发展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全县高中学校领导、教师的辛勤努力,我县高中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随着高中教师的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列入财政预算,高中教师待遇得到一定的提升。

但是,诚如你们在议案中所述,当前高中教师待遇问题是制约高中学校的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阳光招生的实施和收费政策的调整,高中学校的收入来源逐年减少,运转艰难,导致教师待遇与发达地区比较相对偏低,优秀教师进不来,来了留不住。

针对这个问题,县教体局多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及人社、财政等部门汇报。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受汪涛书记、黄伟雄县长委托,陈淼常务副县长、潘如意副县长分别于2016年11月17日和2016年12月28日召集人社、财政、教体等部门,就我县中小学校有关绩效、奖励和补贴的问题达成共识,形成了一致意见:一是千方百计提高教师待遇;二是坚决兑现政策;三是遇到特殊情况,从特别关心教师的角度给予倾斜。

2017年3月1日,潘如意副县长又召集了人社、财政、教体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专题进行研究。鉴于当前高中阶段教育的特殊性,为了让教职员工安心从教,推动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为加快脱贫攻坚和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结合我县实际,提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标准的1.6—2倍,初步确定的方案为:一中2倍,二中、职校、楚才1.8倍,三中、四中、五中、七中、十中、进修学校1.6倍。提高部分的绩效工资含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及早中晚加班补助(绿富双赢考核奖除外),由各单位通过教代会制订实施方案并根据单位承受能力在事业结余中解决,严禁举债发放。此方案正在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中。

在提高教师待遇的同时,我们将通过引导各高中学校进一步落实家园行动,营造以校为家的工作氛围,耐心细致做好教师思想工作,消除教师的认识误区,提升教师的归宿感和职业认同,凝聚全县高中教师的力量,力推平江高中教育创新提质。

感谢你们对我县高中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平江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4月6日

承办负责人:李炼煌

承办人:郑骈臻 联系电话:0730-6234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