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农函〔2017〕5号B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
答 复
何亚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政府重视解决农业生产灌溉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交办函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这项工作,迅速分配到各股室承办。您所反映问题在5月4日就在三市镇政府同您见面征求意见,根据高标办有关政策规定,你镇是县定的重点项目实施乡镇,同意在你村实施部分需重点解决的农业生产灌溉问题,7月份由水利设计院进行设计,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9月初可进行工程施工,施工过程中请维护好施工环境,使工程能如期竣工验收。
感谢您对县农业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农业局
2017年6月26日
承办负责人:陈实秋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朱和平 凌舜明 0730-6289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