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7-07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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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字[2017]1号A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

答  复

黄升阳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全力打造好阳光步行街中心城区品牌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阳光步行街是2003年开始建设的重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多种原因街道没有修通,南面百花台路至今还是断头街。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由胡珍平副局长牵头负责,局重点项目办负责办理,积极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打造好阳光步行街中心城区这一品牌而推进。目前,步行街南端断头路已完成规划设计,进入了施工阶段,预计今年8月底可以竣工。

一、主动汇报,形成合力

收到建议提案后,我局将其列为重点工作,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细化分解任务,实地了解情况,主动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促成领导专题调研,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引起多方重视关注。

1、实地走访,掌握一手材料。

掌握一手材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胡珍平副局长带队和城关镇负责人分别走访三阳村、百花台社区的村社干部、周边的拆迁户户主、相关代表进行座谈,召开会议。和阳光步行街邓总夫妇、项目部的负责同志分析商量,研究后期规划、设计、建设、招商、管理等,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2、主动汇报,争取领导重视。

经过实地调查、座谈听取建议意见后,我局专门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得到了县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

2017年5月4日、5月9日,常务副县长陈淼两次召集政府办、重点办、住建局、规划办、国土局、城建投、征收办、电力公司、城关镇和相关社区、村以及阳光步行街项目部负责人分别到现场进行调研并召开会议,逐一解决矛盾和问题,并明责限时督办相关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认真抓紧落实。

2017年6月1日晚,伟雄县长率政府党组成员陈骏原,重点办、住建局、规划办、城关镇等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踏勘指导,将阳光步行街断头路建设项目列为县长近期督办工作。

3、对接部门,形成多方合力。

围绕打造好阳光步行街中心城区这一品牌,我局与贸促会积极对接,争取政策,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拟作为待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招商。同时与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局、城管局、公安局、国土局、城关镇等职能部门对接沟通,得到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市场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形成了相互配合、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根据伟雄县长、陈淼副县长关于阳光步行街相关建设问题的指示,将相关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层层抓落实,尽快解决,限时完成任务。

1、住建局负责规划设计、拆迁户的安置、放线、完成施工,并和城关镇督促阳光步行街南端断头路的建设进度、安全、质量;

2、城建投负责落实2015年施工承包合同的兑现,安排监理、施工单位按设计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好通道,并保障资金到位;

3、电力公司等管网和设计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限时完成该范围内各自的任务,如电力公司负责高压线路的地埋;

4、城关镇及所属社区、村负责协调解决相关矛盾纠纷和确保施工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

5、阳光步行街项目部负责完成本项目后期的规划、设计建设、招商引资,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加强管理,全力打造阳光商业步行街;

6、县政府督查室、县重点办负责整个工作的调度、督查。

三、有力推进,初见成效。

在伟雄县长、陈淼副县长的关心、督促下,各相关单位齐心合力,已分别召开各种大、小会议13次,已经解决拆迁户的安置问题,规划办已对阳光步行街项目部后期建设用地、安置户用地、道路、通道、公共设施等的用地红线进行放线,各安置户按规划,在开挖地基并筹备建设安置房,电力公司已于5月21日前完成高压线地埋工作,施工、监理单位于5月26日进场施工,将管网地埋,解决雨污分流,按设计要求高标准、高质量进行施工,预计8月底全面竣工。阳光步行街项目部也正加紧规划设计,进行项目的扫尾建设,并认真策划后段招商引资工作,努力打造平江集休闲、购物、娱乐、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最美一条街——阳光步行街。

感谢你们对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6月27日

承办负责人:吴向前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江晔  13874006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