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7-19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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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征办字[2017]1号B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

答  复

城关镇代表团李善感等代表:

您们提出“要求政府加快推进老城棚户区改造”的第53号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各位代表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棚户区改造对提升我县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以改造群众住房条件为发展和落脚点,持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按照“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一江两岸、山水新城、大美平江”的目标要求,对照群众对宜居安康工程的热切期盼,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还十分艰巨。当前棚户区改造工作正值国家财政金融等利好政策的“窗口期”,我县抢抓机遇,突出重点,统筹谋划、创新机制,攻坚克难、全力推进,让老城区换发新颜色,让广大棚改户共圆安居梦。为确保棚改工作顺利推进,按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征收办具体组织实施开展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中心城区棚改项目工作进度

1、明确目标任务。“十三五”期内征收房屋面积约191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1.4万户,新建房屋500万平方米。2017年我县棚改项目15个,目标任务5680户,其中今年任务4100户,去年任务1580户;

2、工作进度。目前15个项目立项批文全部已完成;已完成14个2411户征收调查、摸底及预评估工作;补偿调查登记私产15个项目2855户,完成公产121处调查登记,已完成11处公产征收补偿工作;政府作出征收决定4处。已支付棚改补偿资金19560万元;已启动老城区北街金华、南街景福、东街民建、城东、金兰湾、屠宰场、首家坪、县建筑公司、启明青石巷、大众、葛藤坪、寺前、三阳、水沙坪、大仙山十五个项目的棚改工作。其中首家坪、南街景福、大众、葛藤坪四个棚户区项目已进入实施签约阶段,金兰湾、屠宰场、北街金华三个项目已完成项目预评估工作,正在制定实施方案,五月份可以进入具体实施。东街民建、城东、寺前、大仙山、水沙坪五个项目正在进行预评估工作,六月份以上项目都将相继进入实施。三阳、启明青石巷、县建筑公司三个项目已进入入户调查阶段和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3、下一步工作安排。征收办6月份前完成所有项目调查、登记及征收评估工作;组织召开未启动项目的征收动员大会。力争6月底完成各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并对国有土地上11个项目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由实施单位进入征收签约。

二、棚改工作实施措施

1、加大棚改政策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加大棚改政策宣传力度;新闻媒体加大棚改宣传力度,相关单位召开各种形式会议,正确宣传棚改政策。

2、合力开展棚改工作。根据棚改工作安排,征收办认真履行棚改项目业主职责,主动对接,积极推进。相关责任单位安排专人负责配合支持棚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提供精准服务,简化审批手续,特事特办,好事办好。

3、加大棚改规划编制。我县划分为十五大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深圳城市规划设计院对十五大片区棚改项目进行规划设计,以“老城古风韵,新城新区新貌”为设计原则,高标准、高起点进行规划设计,打造特色鲜明的城市街区和新型社区,彰显城市特色魅力。

4、加强棚改资金保障。发改部门积极申报项目资金;城建投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优化资金拨付程序;征收办会同乡镇按政策精细化要求,完善融资和补偿资金拨付到户手续;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争取社会资本参与棚改项目建设。

5、加大棚改实施力度。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进一步优化征收补偿方案。乡镇和产权主管单位协同各部门同心协力、上下联动、抓好项目实施工作;

6、加强督查力度。根据平发[2017]7号文件的规定,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建立项目台帐,明确项目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及落实时限,对项目进度实施“每月一督查,每季度一通报”对督查中进度缓慢、问题严重、工作滞后的责任单位下发《限时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跟踪督查,直到完成任务。不能按期整改要求落实到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同时拜请各位代表做好辖区范围内的棚改项目的政策宣传、征收动员工作并配合征收部门搞好入户征收调查、登记工作,配合乡镇全力搞好征收实施工作,切实把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好、落实好。

感谢各位代表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平江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承办负责人:胡资源

承办人:汤奇志   联系电话:15074084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