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7-2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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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字[2017]3号B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

 答    复

钟双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坚决取缔非法混凝土黑站,维护合法混凝土企业的正当权益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将其列为重点工作,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明确由副局长胡珍平牵头,建设工程监察大队、建工办、法规股等站办股室具体承办。

2017年4月19日上午,胡珍平副局长带领建设工程监察大队、政策法规股等股室负责人到瓮江镇小塘村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实:

瓮江镇小塘村非法混凝土搅拌站于2014年擅自建设,期间我局与国土资源局、瓮江镇人民政府曾多次调查制止,2015年9月18日我局向县政府建议由瓮江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县国土、规划、住建、工信、电力等部门依法进行拆除。2015年12月我局拟下发“行政取缔决定书”,并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该案审查,认为以我局作为执法主体,法律依据不充分,故没有强制执行。2016年1月我局依法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目前,该站基本处于停产状态,有时根据当地村民的需求,帮助浇筑村、组级乡村公路、村民地坪、水利工程维修等。因该站产品未流入到建筑市场,且站址不在集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由我局取缔拆除法律依据不足。今后,我局将加强对该站的监管,防止该站产品流入建筑市场,一经发现,从严打击。

后段,在取缔打击非法混凝土黑站,维护合法混凝土企业权益方面,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向县政府汇报,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国土、住建、规划、发改、工商、工信、电力、安监、交警等职能部门在全县进行一次联合执法行动,规范正规站点,打击、取缔非法黑站。

2.严格执行《平江县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规划》(2013-2020)修改(2016),继续完善我县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规划布点,建立健全审批制度,确保布点建站符合市场需求。

3.加强对现有混凝土公司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混凝土质量和市场供应。

4.加强与县法院对接和联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加大执法力度,从重从快打击取缔非法站点。

感谢您对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7月3日

承办负责人:吴向前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余岳辉  0730—6287041

袁龙泉  0730—6266048

李大庆  0730—6281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