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水字〔2017〕3号B类
关于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
答 复
邱维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城乡结合部自来水安装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公司安装维修股已于2005年5月对城关镇城新村居民饮水管道进行了安装规划设计,并向村委会提交了101户立户安装详细安装预算书。
二、鉴于立户安装“5米外增加费用部分”的金额较大,村民难以承受。我公司已按城镇主管网规划设计,向秀野大道延伸主管道600多米,为村民节省立户安装费用3.5万元。
三、村委会在项目资金上已向水务局申请。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平江县自来水公司
2017年7月17日
承办责任人:熊 师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罗国祥 0730-622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