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7-27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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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字〔2017〕3号B类

关于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

答  复

邱维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城乡结合部自来水安装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公司安装维修股已于2005年5月对城关镇城新村居民饮水管道进行了安装规划设计,并向村委会提交了101户立户安装详细安装预算书。

二、鉴于立户安装“5米外增加费用部分”的金额较大,村民难以承受。我公司已按城镇主管网规划设计,向秀野大道延伸主管道600多米,为村民节省立户安装费用3.5万元。

三、村委会在项目资金上已向水务局申请。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平江县自来水公司                

2017年7月17日

承办责任人:熊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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