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字〔2017〕6号A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
答 复
李仲伯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体系,切实提高农村敬老院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辖24个乡镇,目前共有农村物困人员(五保供养对象)8058人,其中,在28所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1689人、分散供养6369人。近年来,我局坚持把完善农村养老体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为工作目标,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养老服务工作,推动全县五保供养工作快速均衡发展,基层敬老院建设成效明显。
一、敬老院建设基本情况
(一)基础建设投入加大。我县目前已形成“一镇一院”的办院格局,其中,浯口、加义、长寿等3个镇敬老院都在2个以上。近年来,县乡两级政府克服财政困难,千方百计加大投入,累计投资8000余万元推进乡镇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实现了改扩建第一轮全覆盖,改变了敬老院建筑老旧、硬件投入不足、功能设施落后的局面。目前,敬老院住宿、餐饮、水、电、道路、健身等设施较为齐全,服务功能大幅提升,特别是三市、加义、梅仙、大洲、三阳乡、长寿等10多所敬老院都建设床位100个以上。城关、安定、福寿山、龙门、童市、瓮江等敬老院获得了省级示范敬老院和三星级敬老院的荣誉称号,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二)供养标准大幅提高。近年来,县财政加大供养经费投入,建立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财政兜底安排模式,全县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年以300-500元的速度递增。2016年,分散供养标准达到3200元/人,集中供养标准达到5600元/人。2017年,我局按照省市要求,继续争取加大财政配套力度,将确保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3900元/人,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6300元/人。
(三)配套措施同步跟进。在供养标准逐步提高的同时,跟进配套措施。2008年全面启动“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模式后,由民政部门保障经费,农村特困人员住院医疗实行全免费,切实解决了他们的“看病难”问题。农村特困人员死亡后,免除火化费用,县、乡、村三级分级负责落实丧葬费,体现了对他们的人性化关怀。
(四)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引导乡镇着力选准选好工作队伍和人员,不断夯实敬老院的管理和服务基础,目前共有服务人员140余人,平均年龄47岁,普遍懂业务、服务态度好、有吃苦和奉献精神。不断加强敬老院规范管理,建立了服务人员职责、住院老人守则、财务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等一系列管理规章,成立了有住院老人参加的院务管理委员会,逐步形成了民主管理、自我管理的良性管理机制。
二、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注重敬老院选址的合理化。在推进乡镇敬老院改扩建过程中,我局已建议乡镇将敬老院纳入集镇建设规划,敬老院建设基本建在集镇或原乡镇政府所在地。
(二)加大敬老院建设投入。今年,我局已争取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扶贫攻坚整合资金,拟为全县基础设施薄弱的10余所敬老院投入资金,实施改建、扩建和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敬老院整体规模和水平。
三、后段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规范敬老院建设。一方面在敬老院建设过程中科学安排,协调、指导乡镇将敬老院建设纳入当地集镇整体规划。另一方面加大敬老院建设投入。一是争取省市重点支持,继续对我县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实施倾斜政策,有序开展第2-3轮改造提质工程;二是在十三五期内统筹省市县福彩公益金,倾斜于敬老院建设、维修,每年重点支持3-4所敬老院;三是建设乡镇人民政府将农村敬老院建议列入养老事业重点发展规划,根据本辖区五保对象的现状,加大乡镇经费投入。通过采取以上三项措施,逐步加大乡镇敬老院办院规模,逐步完善供养、娱乐、健身、医疗等配套设施,让住院老人有一个更优质的生活条件。
(二)逐步完善机制,改善护理服务条件。完善机制,整体提升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发挥民政部门牵头作用,以乡镇、村组为主体骨架,健全供养服务网络,县民政局、乡镇、村委会与特困人员签订服务护理协议,落实照顾护理责任人责任,确保每一名对象得到妥善照顾。二是引导乡镇敬老院充分发挥集中供养和失能老人护理的“阵地”作用,由县民政局落实护理费用,培训护理工作人员,建立护理区域,落实护理床位,确保失能老人在敬老院得到生活护理照顾。2017年,28所敬老院计划新增护理床位140张,护理失能和半失能老人100人以上。
(三)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加大政策宣传,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民间资本投资养老产业,协调政府部门落实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市场导向推进老年公寓建设,以满足养老服务需求。
虽然我县敬老院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社会各界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后段,我局将不断完善政策机制,不断深化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我们相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全县基层敬老院建设工作一定能再上新台阶。
感谢你对农村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民政局
2017年7月10日
承办负责人:孔福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徐金河 0730-6788869
平江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