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7-27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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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字〔2017〕2号A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

答     复

傅昂扬等1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基层敬老院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敬老院建设基本情况

(一)基础建设投入加大。我县目前已形成“一镇一院”的办院格局,其中,浯口、加义、长寿3个镇敬老院都在2个以上。近年来,县乡两级政府克服财政困难,千方百计加大投入,累计投资8000余万元推进乡镇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实现了改扩建第一轮全覆盖,改变了敬老院建筑老旧、硬件投入不足、功能设施落后的局面。目前,敬老院住宿、餐饮、水、电、道路、健身等设施较为齐全,服务功能大幅提升,特别是三市、加义、梅仙、大洲、三阳乡、长寿等10多所敬老院都建设床位100个以上。城关、安定、福寿山、龙门、童市、瓮江等敬老院获得了省级示范敬老院和三星级敬老院的荣誉称号,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二)供养标准大幅提高。近年来,县财政加大供养经费投入,建立了农村特困人员(五保对象)供养资金财政兜底安排模式,全县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年以300-500元的速度递增。2016年,分散供养标准达到3200元/人,集中供养标准达到5600元/人。2017年,我局按照省市要求,继续争取加大财政配套力度,将确保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3900元/人,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6300元/人。

(三)配套措施同步跟进。在供养标准逐步提高的同时,跟进配套措施。2008年全面启动“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模式后,由民政部门保障经费,农村特困人员住院医疗实行全免费,切实解决了他们的“看病难”问题。农村特困人员死亡后,免除火化费用,县、乡、村三级分级负责落实丧葬费,体现了对他们的人性化关怀。

(四)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引导乡镇着力选准选好工作队伍和人员,不断夯实敬老院的管理和服务基础,目前共有服务人员140余人,平均年龄47岁,普遍懂业务、服务态度好、有吃苦和奉献精神。不断加强敬老院规范管理,建立了服务人员职责、住院老人守则、财务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等一系列管理规章,成立了有住院老人参加的院务管理委员会,逐步形成了民主管理、自我管理的良性管理机制。

二、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敬老院属公益性福利事业单位,全县28所敬老院已于2014年完成县编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县技术监督管理局组织代码注册。敬老院工作人员也在2012年纳入了人社部门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县政府逐步增加对敬老院的投入,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工作经费已列入县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水平相应增长。2013年县财政每年差额预算2万元/所,2015年后每年运转经费增至4万元/所,办院经费的困局得到了一定的缓解。

三、后段工作安排和打算

(一)争取县财政增加敬老院运转经费预算。今年,我局将努力争取县财政增加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经费预算,预算经费由每年4万元/所增加8万元/所,不足部分由乡镇财政预算解决,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缴纳。

(二)加大敬老院建设投入。今年,争取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扶贫攻坚整合资金,拟为全县基础设施薄弱的10余所敬老院投入资金,实施改建、扩建和基础建设。在“十三五”期间,统筹省市县福彩公益金向全县敬老院的建设、维修倾斜,每年重点支持3-4所敬老院,逐步完善敬老院的娱乐、健身器材等配套设施,使住院老人有一个更优质的生活条件。

(三)逐步完善机制,改善医疗、护理和服务条件。完善机制,整体提升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增强敬老院工作力量,提高工作人员与住院老人比例,逐步达到1比10的比例。向县政府建议将敬老院长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二是发挥民政部门牵头作用,以乡镇、村组为主体骨架,健全供养服务网络,县民政局、乡镇、村委会与特困人员签订服务护理协议,落实照顾护理责任人责任,确保每一名对象得到妥善照顾。县乡民政部门与卫计部门对接,建立乡镇卫生院定期上门服务制度,保障住院老人“小病不出院、大病有人管”。三是指导乡镇敬老院充分发挥集中供养和失能老人护理的“阵地”作用,培训专业人员,建立护理区域,落实护理床位,确保供养对象和失能五保老人在敬老院得到生活护理照顾。2017年,28所敬老院计划新增护理床位140张,护理失能和半失能老人100人以上。四是引导敬老院以种养业为主,拓宽“以副养院”新门路,增加生产收入,切实增强其自身“造血”功能。

虽然我县敬老院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社会各界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后段,我局将不断完善政策机制,不断深化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我们相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全县基层敬老院建设工作一定能再上新台阶。

感谢你们对基层敬老院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民政局

2017年7月10日

承办负责人:孔福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徐金河  0730-678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