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7-28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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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字〔2017〕5号A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

答     复

刘德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重视支持集中养老机华夏颐昌老年公寓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养老服务政策概况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2014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2号),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岳政发〔2014〕5号)等文件。2016年,为加快推进我县养老事业的发展,县政府严格落实养老工作新政策、新要求,本着“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出台了《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16〕13号)。

二、我县养老服务设施情况

我县共辖24个乡镇,496个村,46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108.7万。共有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6.53万,占总人口的15.2%;有敬老院28所、光荣院11所,养老服务床位3000多个,入住率达到100%;有农村幸福院131所,床位645个。近年来,我局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开办养老机构,成功推动县百纺公司投资近8000万元拟建非营利性质的“汉昌老年公寓”,以满足社区养老服务的基本需求。特别是县民政局承办的平江县社会福利中心养老项目,总投资达1.45亿元、占地面积达115.8亩,今年第一期工程350张养老床位即将投入使用,项目全部建成后将新增老年人床位数800余张,是一所集休闲娱乐、老年文化、体育健身、医疗保健、膳食营养于一体的大型高档养老机构。

三、我县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我县已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十三五”规划重要内容、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县重点扶持产业、重点民生事实项目、政府绩效考核范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国家对养老事业的重视,我县将逐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紧急救援服务,促进我县社会和谐发展。

四、关于“华厦颐昌老年公寓”项目建设的情况说明

城关镇月池塘社区和启明社区顺应居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共同开办“华厦颐昌老年公寓”养老项目,这是一项民生项目,德政工程,填补了我县民办养老机构的空白,对我县养老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华厦颐昌老年公寓项目自2016年3月筹建,2016年12月竣工,到2017年5月试营业,我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一直给予了大力支持。2016年3月,我局将项目作为“民办养老机构”申报,争取纳入了省民政厅项目建设库之中,随后又以“公办养老机构”项目向省民政厅进行了申报,积极向上争取支持。今年5月,华厦颐昌开始试营业,我局将其录入全国养老机构系统中,并通过了审核。同时,还将华厦颐昌作为全县重点养老机构向省市福慈部门推荐,今年6月7日、6月21日,省厅福慈部门和市民政局领导先后到华厦颐昌指导,并为其以后的运行和发展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你提出的建议中,关于“加大投入”的问题,我局在华厦颐昌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一直是大力支持的,尽力提供了各种便利条件,并积极向相关部门申报,该项目已进入省级养老项目数据库,项目资金有待争取,我局后段将密切关注;关于“减免各种费用”的问题,去年县政府出台的《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已有具体政策扶持措施,请认真查阅。“华厦颐昌”在今年申报办理相关证件时,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部门都提供了便利;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问题,除县财政给予一次性的建设补贴和相应的运营补贴外,对于接收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政府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按其接收供养对象数量和政府核定的标准给予补贴。

我县是一个贫困县、老区县,财政困难,养老服务业发展缓慢,有些建议需要部门单线联系,如:贴息贷款的问题、安排公益性岗位的问题。个别建议目前实施还存在困难,我局在以后的工作中再逐步实施,敬请你的理解。

感谢你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民政局

2017年7月10日

承办负责人:刘细忠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方东亚    0730-628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