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水字〔2017〕23号 c 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
答 复
曾注林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对三阳乡清水河进行清淤及处理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清水河按照河流等级划分属农村河道,我们已将全县所有农村河道治理工程列入了平江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但是目前国家暂未启动该项目计划,暂时不能列入治理范围,敬请谅解。我县财政非常困难,大部分工程建设主要依赖国家支持。为此,我局将继续积极与上级对接,争取更大支持。今后,国家一旦启动农村河道项目计划,我们将优先考虑你们提到的农村河道治理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县河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水务局
2017年7月26日
承办责任人:欧阳良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挺松 0730-623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