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8-08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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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字〔2017〕13号A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

答   复

黄辉艳代表:

您提出的《由政府出资将自来水接进农村学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下实施较为顺利。项目从2006年实施以来,经过了近11个年头的发展,已家喻户晓,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2006~2016年,全县共建乡镇集中供水(1000吨以上)工程16处,村级集中式供水工程280处、分散式工程225处,解决了58.58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您在建议中提到我县不少农村学校饮用水达不到安全标准等问题,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为使全县师生喝上安全水、放心水,整合资金5000万元,由县纪委牵头,水务局、教体局、县自来水公司组织实施,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饮用水提质改造,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今年下半年完成。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水务局

2017年7月20日

承办负责人:吴百炼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建中  0730-623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