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编办复[2017]1号C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
答 复
向俊峰等11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按政策补充县供销社机关编制、按机构设置保证进入人员全额预算》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议案中提出了关于从实从快落实解决供销联社机关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的建议,我们表示支持和理解。县供销联社在计划经济时代,维护了整个系统大局的稳定,为县域社会经济建设盘活了资产,服务了全县的中心工作,做出了许多贡献,作为党和政府的工作部门,从情理的角度出发,我们也理应给予更多关心和帮助。为此,我们多次调研走访、向上级部门反映,而且取得了相应的成效。
根据2016年8月9日伟雄县长在供销社联合调研时的会议精神和平编发[2017]1号文件精神:“同意县供销社下设股级事业机构:“平江县供销系统资产和现代物流管理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用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由县人社局依规依程序办理。”关于你们提及的机关无编人员的问题,我们表示理解,但根据当前机构编制政策要求,县供销社现有的13名无编在岗人员暂时只能维持原状。同时,我们希望你们大力支持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根据中央编办、监察部颁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来加强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防止乱设机构和私招乱雇、超编进人等现象的发生。
感谢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深表谢意!敬请您继续关注和指导我们的工作!
专此回复。
县委编办
2017年7月31日
承办负责人:何汨池
承 办 人:陈 杨
联系电话:0730-622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