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8-15 16:41
| | | |

平财字〔2017〕1号  A 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

答  复

李呼龙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公路急需养护的提案》收悉。现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和出行方便,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的建设和维护。目前,我县农村公路3142.3公里的养护原则上实行“县道县管、村道村管”。

一是县道县管。我省推行了“国道国管、省道省管、县道县管”的政策,每年县财政对县道376.8公里、乡道877.65公里通过燃油税费改革补助资金投入近1500万元财政资金进行公路养护。今年,县财政在公共财政财力十分有限、压力巨大的情况下预算安排了公路养护资金1967.4万元用于县乡公路养护(县公路局对县道的日常维修100万元、灾毁修复100万元;农村四好路100万元、县乡公路交通范围之内养护1667.4万元)。

二是村道村管。我县农村公路中村道有1887.85公里,占了60%,多建于“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其特点是线路长、投入大、养护难。所以,我县村组公路由村民自养、自管,管养办法由村民委员会自行确定,资金管理坚持“多方筹措、统一管理”的原则。2002年前,即农村税费改革之前,村级公路养护通过“三提五统”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县财政每年通过两个方面的资金给予大力支持:一是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的通知》(平政发〔2015〕4号)文件,县财政按区域人口人平10元的标准安排乡镇社会综合管理工作经费1100多万元,可用于村级组织运转、农业生产、交通运输、水利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等领域;二是每年以“一事一议”奖补方式预算村级公路维护资金都在128万元以上,2017年县财政预算用于村级道路维护建设资金达到了437万元。

收到您的提案后,县财政局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准备在编制 2018部门预算时,将该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向县政府予以呈报。同时建议公路养护管理部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方案,明确职责权限,完善农村道路养护机制,为确保我县农村道路安全、畅通。

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财政局

2017年7月31日

承办负责人:欧阳四清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苏丙根  6282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