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8-25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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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交复函[2017]23号C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

答    复

凌敬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脱贫致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至长沙跃进村2公里道路属于组级公里。今年我局多次组织数据采集、完善资料,并向省、市部门多次申报,现该道路已经被省交通运输厅初步确认为通自然村组道路。我局会继续跟进,和一进步与上级部门对接。如省交通运输厅有通自然村组道路路面硬化计划下达,我局会大力争取,尽量争取到计划进行实施。

关于该村2014年修建的3.5公里道路。该道路暂时没有下达相应的实施计划,属于计划外实施道路,目前省、市暂无相应政策解决。接下来,我们将极力关注上级政策走向,全力争取相关政策,争取早日解决该村道路修建的难题。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9日

承办负责人:袁新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张湘平    1357507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