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8-31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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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林函〔2017〕26号B类

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

答   复

陈根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外招资引商开发山林土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马龙村位于瓮江镇南部偏远山区,与长沙县金井镇交界。马龙村共有土地总面积9750亩,其中林地面积7426.5亩,已规划实施天保工程7043亩。

我们认为,鉴于马龙村大面积山林已经规划实施天保工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可能再进行大规模造林开发,只能以发展林下经济比较适宜。如在适合的山林场地建简易鸡棚,养殖本地土鸡,形成基肥养树,树下养鸡的立体循环模式;或养殖本地黑山羊;或种植一些适宜本地生长的中药材等等。但种养殖业也存在一定风险,如疾病和产品销路等。针对这些可能存在的风险,可以联系畜牧主管部门防疫人员进行防疫,保证养殖畜禽的正常成长。并在进入这一行业之前,先做好完整的市场调查分析,走有机食品品牌路线,找到适合自己产品发展的客户群。

马龙村在发展农村旅游、民宿休闲等项目方面,可能由于知名度、旅游特色、及相关配套设施不够完善而出现客源较少的情况,建议慎重发展。

真诚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指导。

平江县林业局

2017年8月15日

承办负责人:庞文胜   联系电话:13762748933

承  办  人:陈照亮   联系电话:1387400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