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11-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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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答复

 

喻敏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长寿镇增加液化气站及加强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瓶装燃气实行政府指导价。依照规定,液化气定价的方式是上月液化气的平均出厂价决定下月的定价。但液化气作为石油的附属品,是随着国际原油价格波动而波动的,在国际原油价格一日多变的情况下,价格管理部门很难对液化气准确定价,有时会出现价格不能及时更新现象。我局作为燃气行业的主管部门,在以后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关注燃气企业的价格行为,参照周边县、市的价格,尽量做到“先跌后长”,用实际行动减少老百姓的生活成本。

二、长寿镇作为我县的经济强镇、人口大镇,近年来用气迅猛增长,仅一个液化气站已不能满足老百姓的日常生产生活需求。根据2013年修编的《平江县燃气发展规划》,我县城关、长寿、南江、伍市、安定等五大镇全部规划天然气项目。长寿镇的天然气利用项目已列入平江华润公司今年度工作计划。该公司成立了项目前期开发小组,并多次到长寿镇衔接汇报,逐步推进办理立项等有关手续。目前,各项前期工作已接近尾声。

再次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6月5日

 

承  办 单 位:  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单位负责人:  叶和阳(13808409370)

分管负责人:  黄  河(13974004444)

承    办    人:  邱良才(1387400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