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
艾中平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取消县城十字街岗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城市“疮疤”整治工作要求,我局已将十字街设置的执法岗亭拆除。
二、十字街报刊亭是在城市整体规划下,经过审批设立的,不仅满足了广大市民的阅读需要,还解决了一些下岗职工和残疾人的就业问题。针对十字街报刊亭贩卖杂货以及亭子本身较破旧的问题,我们已与邮政局取得联系,对报刊亭进行了整顿,确保报刊亭的规范整洁和有序经营。
创建舒适美好的环境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再次感谢您对城管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 6月10日
承 办 单 位: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单位负责人:叶和阳(13808409370)
分管负责人: 凌可伟(13548916997)
承 办 人: 彭迎波(1357475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