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平江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未知来源 2016-10-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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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函字〔2016〕26号B类

    凌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环保力度,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我县正在认真实施这一工作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鉴于这项工作涉及面宽,投入大,难度大,有些项目和工作进展尚未完成,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全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力度,确保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为建设“大美平江”、“生态平江”而不懈努力。
    感谢您对生态文明建设、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一步改进和改善,共同推进平江又好又快地发展。
    附相关文件。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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