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平江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未知来源 2016-10-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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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函〔2016〕16号

李向阳、袁幼芳代表:
    你们在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111号《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建议》收悉。现主要就涉及民政方面的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民政局始终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并通过做好以下两项工作,助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一是致力降低离婚率。争取在政务中心设立“家庭婚姻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对有冲突和争议的离婚对象适时适地进行调解,提供法律帮助。坚持在窗口办理离婚登记过程中,先询问离婚原因,再逐步做思想工作,尽量挽救危机婚姻,共年均劝回离婚登记对象800多对。二是调查留守儿童现状。今年上半年,严格落实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的通知要求,成立专门办公室,牵头完成了全县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并深入乡镇调查实际情况,初步形成留守儿童现状调研报告,为我县出台留守儿童关爱政策奠定基础。
    今后,为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我局将立足工作职能,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维护婚姻,保障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强调工作人员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耐心细致做好离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意气用事型、情绪冲动型和还有感情基础的离婚对象,多角度化解婚姻危机。争取县政府重视,改善离婚登记的办公环境;争取县妇联、司法、政务中心等部门支持“家庭婚姻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安排好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婚姻家庭调解对降低离婚率的有效作用,确保婚姻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向上级民政部门反映,针对因频繁离婚导致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现象,可否考虑出台门槛设置等延缓离婚登记的法规政策;积极呼吁由宣传、妇联、文化、电视等有关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和社会力量共同来宣传“和谐家庭”、“患难夫妻”的文明之风,有效降低离婚率。二是出台政策,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留守儿童是未成年人中的一大群体,也是更需得到关爱的群体。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精神,在已完成排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争取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意见》,启动贴合实际的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监护、心理呵护等关爱措施,使全县留守儿童在健康成长的同时,思想道德水平也得到不断提高。三是争取重视,凝聚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合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你们提出的三条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针对其中不涉及民政职能的建议,我局将积极汇报,争取政府重视,协调教育、宣传、文化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未成年人在校法制教育;强化网吧、游戏厅管理,净化社会环境;加强舆论正面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合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期待你们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平江县民政局  
2016年7月20日

承办负责人:唐建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淼源;0730-6268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