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平江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未知来源 2016-10-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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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函[2016]11号

徐镜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水利五小工程重点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3年湖南省委省政府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意见》(湘发[2013]9号),加强全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主动性,省级财政筹措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按照“政府支持、民办公助”的方式,支持群众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包括涉水项目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安排资金途径包括:国土整治项目资金、扶贫整村推进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水利五小工程专项奖补资金。
    平江县是农田大县,共有770个涉农村级单位(含居委会)。前几年已安排五小工程村约共200多个,2014、2015年上级下达我县五小工程项目村共162个,其中国土整治项目资金村27个、扶贫整村推进项目资金村26个、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村29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40个、水利五小工程专项奖补资金2014、2015年各20个。水利五小工程专项奖补项目村由于指标有限,平江县共28个乡镇,连续两年每年仅只安排了其中20个乡镇的20个村,2015年经石牛寨镇、虹桥镇政府申报,两个乡镇项目村确定为积谷村、东安村。在今后几年中,未作安排村会陆续进行安排,届时将有助于贵村组五小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
    感谢你们对水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承办负责人:李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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