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平江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未知来源 2016-10-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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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函[2016]17号

周伟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水土保护进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保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经过多年综合治理,我县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湖南省2014第三次卫星遥感调查显示,我县现有水土流失面积587平方公里,比1999年第二次卫星遥感调查的829平方公里,减少了242平方公里,由占总面积的20.1%下降到14.7%,下降了5.4个百分点。
    我县水土流失主要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矿产资源开发、修建公路、城镇开发及其它生产建设活动不注意水土保持而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导致土壤砂化,生态失调,表土和有机质大量流失,土壤肥力降低,河道、水库和塘坝淤积严重,水旱灾害频繁。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我县相继实施了小流域治理、崩岗治理、农综开发水土保持和革命老区项目,利用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投入重点地区治理,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平里以上。
    当前,由于我县水土流失面积广、治理难度大,地方财力困难,治理资金投入有限且较为分散,难以集中连片、规模效益较差,我县水土流失治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国家支持,同时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和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大家一起来保护好水土资源,保护好生态环境。
    感谢你们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承办负责人:单恒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622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