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库区及周边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现将湖南平江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人员、车辆进入上下水库危险区域(具体范围见附图)。
二、严禁在上下水库危险区域从事游泳、垂钓、捕捞、露营、采石等一切危险活动。
三、严禁擅自破坏、移动、侵占安全警示标识和监测设备等水库设施。
四、上下水库危险区域所涉村组及有关企业要做好宣传引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群众安全告知和隐患排查工作。
五、如遇紧急情况,请拨打应急电话:0730-6971808。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进入上下水库危险区域和破坏工程设施的,将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平江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