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我县市场运行基本情况
上半年全县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50.18亿元,同比11.1%。城乡消费同步平稳增长,城镇实现零售总额41.7亿元,增长11.8%,乡村实现零售总额8.84亿元,增长10.2%,城镇消费的增速高于乡村1.6个百分点,城镇消费仍占主体地位,占社零总量的83.1%。旅游消费持续趋旺,随着平江成为国家全域旅游试点县,全县对外营业的景区(景点)16家,4A景区2家,3A景区7家,游客量达714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25.7%;总收入50.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3%。住宿餐饮消费增速逐步回暖。全县的餐饮住宿业在旅游业的带动下持续增长,自进入旅游旺季后,带动住宿餐饮业营业额步步攀升,星级宾馆和服务设施相对较好的入住率均在80%以上。全县住宿餐饮经营状况良好,住宿业实现零售额2.42亿元,同比增长14.7%,餐饮业实现零售额3.12亿元,同比增长15%。“互联网+”经济发展迅速,平江县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农村淘宝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引进智慧县域、农村淘宝项目进驻平江,积极推进“工业品进城,农产品进城”,推动互联网创业就业,上半年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约5亿元(包括现代物流业2亿元),较上年同期成倍增长,农村淘宝带动电商就业人员1600多人。实施电商产业扶贫成效显著,争取省资金200多万投入电商扶贫服务站44个,扶贫户网店10个,后阶段将相继建成50个电商扶贫服务站和8个贫困户示范网点。积极打造全省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县域电商产业园(占地47亩、6个标准厂房4万多平米),目前已有60家企业意向入园,有效整合了全县农产品电子商务上下游资源,助推平江电商产业飞跃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与预期目标差距大,下行压力依然严峻。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1%,低于年初预期目标(13%)1.9个百分点,增速低于修水县(13.3%)2.2个百分点,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和服务业仅新增1家。
三、建议措施
1、高度重视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的培植与引进。下大力气引进和培育限额以上商业贸易单位,可以促进城乡市场繁荣,扩大贸易统计联网直报范围,确保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稳步增长,更能真实反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发展变化趋势。
2、进一步加大市场建设力度。注重市场建设和商圈发展,为城乡市场繁荣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环境,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网络化的消费市场体系。
3、优化和调整现有商品结构,树立一批典型零售企业引导消费者的良好消费习惯,提供更多的适销对路商品,增强对居民消费需求的适应能力,尽量满足由消费结构升级引发的对热点商品的旺盛需求,使供求进一步衔接,促进市场良性发展。
4、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转变营销模式,适应网络发展的需要,运用现代手段繁荣商贸业。
5、大力发展物流业,有效促进我市商品贸易流转效率,以尽量减少商品流通中间环节降低成本,保证商品的价格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