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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平江县网约车合规化工作和巡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补充说明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08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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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平江县网约车及巡游出租车行业管理,促进网约车合规化和巡网融合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平江县网约车合规化工作和巡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我县网约车合规化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补充说明的背景和依据

  自2023年11月17日开展网约车合规化暨巡网融合工作以来,随着平台和车辆数量不断增加,行业竞争加剧,部分已合规网约车和传统巡游出租车收入明显下降,行业稳定压力加大。

  为科学配置网约车运力规模,平江县交通运输局聘请瑞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我县出租客运市场开展了运力规模分析,形成了《平江县出租客运运力调查》。本补充说明在该报告的基础上,对《关于开展我县网约车合规化工作的公告》中“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线上服务能力评分表”涉及订单数、订单份额占比等评分项的适用情形和具体要求予以细化,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公开透明。

  二、关于网约车平台日均订单量的基本要求

  根据《平江县出租客运运力调查》经营可行性分析,在当前成本结构和巡网融合运营模式下,若网约车平台日均订单不足1000单,按单台车日均合理接单量31单、单车日均营收测算,将难以覆盖以下成本支出:

  1. 车辆运营成本(包括保险费、GPS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等);

  2. 平台本地管理场所、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等基础运营成本;

  3. 巡网融合中约40%订单需通过平台派单的机制运行成本。

  若平台日均订单长期不足1000单,易导致以下问题:

  1. 平台及车辆经营难以维持正常运营,甚至出现平台退出市场等情况;

  2. 运力配置失衡,引发无序竞争和价格战;

  3. 影响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的稳定运营,不利于行业安全和服务质量提升。

  三、对相关网约车平台的管理措施

  为保障行业稳定和乘客出行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对网约车平台提出以下管理要求:

  1. 对日均订单不足1000单,且在本县无实际运营车辆的网约车平台;以及有部分订单和注册车辆,经测算后,但无法满足单辆车日均合理接单量31单的网约平台,原则上暂缓在平江县新增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2. 对已在本县开展经营的网约车平台,要按照“消化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继续完成存量车辆、存量驾驶员、存量订单的消化和规范工作,不得盲目扩大运力规模;

  3. 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参与“线上服务能力评分”时,订单数、订单份额占比等指标将以本补充说明确定的日均订单量要求为重要参考依据,对达不到基本经营可行性的平台,在评分和准入管理中从严掌握。

  四、实施时间

  本补充说明自县人民政府同意之日起施行,由平江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平江县网约车合规化工作和巡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2.《平江县出租客运运力调查》

附件1 平江县网约车合规化工作和巡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docx

附件2 (有建设单位)平江县网约车巡网客运市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