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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公告》的解读

来源:平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3-12-25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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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以及《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的通知》(湘自资发〔2023〕20号)的文件要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此项工作已列入省政府真抓实干和省营商环境测评考核内容。在县农业农村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县率先在全市颁发首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为将此项工作在全县有序推广,让广大群众真正受益,县自然资源局在征求省、市以及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公告》,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目标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础。颁发承包经营权证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落实,也是建立城乡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举措,让农民的财产权益依法得到有效保护。在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首证时需以县政府名义出具《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公告》的原因:一是登记流程的需要;二是向社会各界明确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各部门需履行的职责;三是起到“广而告知”的作用,让这项便民制度惠及广大农民朋友,切实维护广大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依据

  1、《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

  2、《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的通知》(湘自资发〔2023〕20号)

  3、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关于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业务培训会。

  三、起草过程

  1、编制起草阶段。9月中旬,我局根据省营商环境测评要求以及省“真抓实干”任务清单,形成初稿。

  2、意见征集阶段。10月初,我局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县农业农村局对接该项工作,并征求意见后完成对初稿修改。

  3、文件审核阶段。11月初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向农业农村局、县政府征求意见并取得同意。县自然资源局履行了文件审查的相关程序。

  四、主要内容

  该《公告》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明确了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明确了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相关部门应履行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