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我县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洪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平江县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二、什么是海绵城市建设?
海绵城市建设是指针对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安全,蓝绿生态空间遭侵蚀等问题,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内涝、水体黑臭、地表径流污染等问题,推动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综合提升,径流污染有效削减,雨水资源高效利用,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最终形成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
三、海绵城市建设实施范围包括?
实施范围为平江县城镇规划区内(含建制镇、工业园区),重点实施范围为县中心城区、天岳新区、汨罗江一江两岸沿线、大众风光带。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方案共五部分,主要是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主要任务、主要措施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我县海绵城市建设达到示范城市标准要求,县城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2025年底,县城市建成区3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第二部分,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范围为平江县城镇规划区内(含建制镇、工业园区),重点实施范围为县中心城区、天岳新区、汨罗江一江两岸沿线、大众风光带。
第三部分,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科学编制规划、完善全过程管控机制、加快推进县城建成区海绵城市理念融入、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
第四部分,规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措施,包括加强新建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加强项目建设全流程闭合管理、加强城市排水管网管理和积极推进海绵型地块建设。
第五部分,规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和加大宣传力度。
四、平江县海绵城市建设部门单位责任分工
责任单位 |
工 作 任 务 |
县住建局 |
负责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整体方案和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统筹海绵城市建设,负责新、改、扩建项目中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内容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建设监督、竣工验收、归档移交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 |
县发改局 |
负责立项阶段对建设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内容与相应的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展审查 |
县财政局 |
配合县住建局争取国家、省、市海绵城市建设的专项资金,并加大公共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 |
县自然资源局 |
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相关规划编制中;制定规划管控实施细则;在用地审批阶段将海绵城市建设刚性指标纳入项目规划条件 |
县生态环境局 |
负责负责河湖水质监测监督、排污口监管工业企业污染控制等,充分考虑海绵城市建设与环境规划的协调性,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其他需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的工作 |
县水利局 |
负责建督促指导水利工程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严格控制县河湖水域空间管理,加强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与监督管理等 |
县城管局 |
负责建成后的道路、透水铺装、道路洒水滞留等工作管理,公益性海绵城市设施建成后的管理 |
县交通局 |
负责审核交通建设项目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
县林业局 |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
县审计局 |
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资金、项目的审计工作 |
县气象局 |
负责气象观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超强降雨内涝灾害预防措施 |
县农业农村局 |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
县文旅广体局 |
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宣传,配合县住建局建设汨罗江一江两岸沿线、大众风光带海绵城市示范区 |
县城投中心 |
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等相关工作。 |
县天岳集团 |
|
汉昌街道 |
负责统筹管辖范围内海绵城市建设,完成海绵城市任务目标 |
天岳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