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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平江县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解读

来源:县住建局 2023-08-14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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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大力推进我县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洪能力,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和<岳阳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22〕17号)文件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平江县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一、制定的必要性

  海绵城市建设针对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安全,蓝绿生态空间遭侵蚀等问题,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内涝、水体黑臭、地表径流污染等问题,推动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综合提升,径流污染有效削减,雨水资源高效利用,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缓解“热岛效应”,最终形成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和<岳阳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22〕17号)文件规定,到2023年底县市区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25年底县市区城市建成区3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二、制定依据

  1、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和<岳阳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22〕17号)

  2、关于将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价报告纳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通知(岳建函〔2022〕94号)

  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岳建函〔2022〕142号)

  三、起草过程

  2023年5月平江县府组织召开平江县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讨论会,会议明确由市政建设事务中心牵头,代拟《平江县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起草过程中认真研究了与海绵城市建设有关的文件要求,结合了我县实际情况,借鉴了岳阳市住建局的经验做法。6月16日县住建局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7月19日县住建局根据意见建议将方案进行修改后通过协同平台走政府发文程序,7月21日政府办签收人驳回方案,需单位向县委出具红头请示文件。7月31日向县委提交《关于成立平江县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并原则通过。8月3日向编办备案成立领导小组后,再次将方案上传协同平台重启发文程序。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五部分,主要是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主要任务、主要措施、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我县海绵城市建设达到示范城市标准要求,县城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2025年底,县城市建成区3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第二部分,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范围为平江县城镇规划区内(含建制镇、工业园区),重点实施范围为县中心城区、天岳新区、汨罗江一江两岸沿线、大众风光带。

  第三部分,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科学编制规划、完善全过程管控机制、加快推进县城建成区海绵城市理念融入、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

  第四部分,规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措施,包括加强新建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加强项目建设全流程闭合管理、加强城市排水管网管理、。

  第五部分,规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