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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委托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解读说明

来源:县重点办 2021-05-14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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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人民政府第59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为推动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场化转型,提高我县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我办起草了《平江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委托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现将相关情况作如下起草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规范政府性投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推动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场化转型,提高我县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办起草了《平江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委托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

二、起草过程

根据县人民政府第59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陈骏原牵头,在2020年12月10日前召集相关单位研究会商,原则同意对需要由天岳集团公司出资建设的项目,采取委托代建(管理)模式。12月24日,我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赴株洲市城发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学习考察,并草拟《平江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委托管理实施方案》呈报领导阅示。2021年4月9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魏移宗、县政府党组成员陈骏原召集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敏思、县发改局、财政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讨论研究,我办根据会商讨论意见进行修订并呈报领导阅示,最终形成目前的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一)委托管理是指由建设单位委托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用专门的知识、技能、工具和方法对项目建设进行组织实施,并承担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资金拨付等责任。

(二)委托管理范围为平江县政府性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学校、医院、纪念馆、图书馆、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实行委托管理。

(三)相关部门工作流程及职责。

(四)工作相关要求。

(五)工作考核机制。

(六)其他事项。

平江县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