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江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江高新区,县直相关单位:
《平江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平江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努力实现市场主体总量倍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岳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岳政办发〔202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实现市场主体总量大幅增长。市场主体生命力、活跃度不断提升,总量持续增长。2022年力争全县新设市场主体1.68万户;到2025年,力争市场主体超过8.9563万户,其中企业达到1.6808万家、个体工商户达到7.0555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00个。
——市场主体结构不断优化。市场主体多元发展,三次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一城四区”建设支撑更加有力。到2025年,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分别超过243家、80家、114家、2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贸实绩企业分别超过260家、80家、3家、30家。
——市场主体质量稳步提升。加快“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提档升级,市场主体综合实力、创新能力、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实现绿色化、有质量的增长。到2025年,全县上市公司超过1家,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超过3家、20家,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达到1个,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80家。
——市场主体生态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土地、资本、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产业配套能力持续提升,经营成本有效降低,行政服务水平和市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企业办事简捷方便,发展生态更趋良好。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企业。大力实施省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领军企业倍增计划”和工业强基工程,以工业“五基”领域和现代信息产业领域为重点,以平江高新区、天岳新区、电商产业园等园区为主要载体,加快推进产业链群建设,着力打造以休闲食品、云母制品、能源、石膏建材等优势产业链,大力支持先进制造业向高新区和电子信息产业园集聚。“十四五”期间,全县每年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家以上。(牵头单位: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工商联、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面向“四大”产业链企业,扎实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帮助企业抓产学研合作、引人才、上项目、融资金,认定一批财税贡献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产业引领力强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出台平江县科技金融举措,探索推出“科技贷”等金融产品,实行科技融资贴息等惠企举措,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优质融资服务。完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行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牵头单位: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金融办、市场监管局、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培育发展休闲食品制造企业。依托我县传统休闲食品产业优势,发挥平江高新区食品工业园区载体优势,发挥华文、玉峰等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利用科研人才资源促进产学研用结合,推动产品创新,推动全产业链条协同,培育壮大一批食品企业。(牵头单位: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平江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培育发展外资外贸企业。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外资政策支持力度,开展产贸融合、重点外贸企业招引、创新“飞地”行动,建立健全覆盖大中小型外贸企业的综合服务机制,推动外贸企业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商务粮食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贸促会、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培育发展农业市场主体。实施农村双创带头人培育行动,鼓励家庭农场、返乡下乡人员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小农户组建联合社和农业产业联合体,发展农机作业、统防统治、集中育秧、加工储存等生产性服务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培育壮大新型农业市场主体。到2025年,全县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55家。(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科工信局、商务粮食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乡村振兴局、供销联社、园艺示范中心、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培育发展商贸流通市场主体。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培育新兴消费热点,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发展,规范发展直播电商、社区电商、乡村电商、跨境电商,促进实体零售业创新转型、跨界融合发展。用好物流产业基金,加快综合物流园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特色物流,着力引进物流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商务粮食局;责任单位: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邮政公司、平江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培育发展文化旅游市场主体。加快推进文化与科技、互联网、旅游深度融合,用新兴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文化旅游行业,加快文创体系建设,发展新型文化业态,着力培养文化企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培育“星级农庄”“农家乐”“民宿”等经营主体。到2025年,全县规模以上文化旅游企业达到25家。(牵头单位:文旅广体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培育发展服务业市场主体。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产业集群,构建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大力培育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现代物流、法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体验消费、共享消费、夜间经济、会展经济、养老托幼、医养健康等新热点,提升我县服务业水平。(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金融办、商务粮食局、科工信局、民政局、文旅广体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交通局、园艺示范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培育发展建筑业市场主体。依托大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建筑施工企业,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工程总承包。鼓励中央、省、市企业和县外优秀建筑业企业落户平江,共同参与县内重点项目建设。引导我县主流建筑业企业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支持建筑业企业做优做精、做大做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天岳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培育发展上市公司。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加强上市后备企业辅导和支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企业上市的培育力度。(牵头单位:金融办;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发改局、科技局、科工信局、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园艺示范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主要举措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成本
1.持续优化市场准入。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政府及各部门与现行优化市场准入不相符的禁限经营的规定,严禁将事后监管事项变相实行审批许可,擅自设立门槛,提高准营条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范畴事项和“跨省通办”业务事项,提高“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效率。推广电子签章、电子发票等应用,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和跨区域互认共享。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优化办、发改局、司法局、科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税务局、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园艺示范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降低市场准营门槛。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一照通”改革,实现涉企行政审批证照集成“一码涵盖、一照通行”。探索以市场主体信用为基础的市场准营制度改革,争取上级安排在平江开展“承诺即入制”试点。(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优化办、发改局、司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园艺示范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畅通退出市场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推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规范优化企业清算与注销程序,全面推行简易注销制度,完善撤销登记制度,探索推进企业退出“一网通办”和企业歇业制度,争取上级安排在平江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商务粮食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税务局、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园艺示范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实施梯度培育企业,助推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1.大力推进“个转企”。实行分级分类培育引导,对成长性良好、产值和销售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登记为企业。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转企三年内享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实现“个转企”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保持“个转企”登记档案延续性、一致性,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到2025年,全县实现“个转企”新增160户。(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科工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税务局、人民银行、检验检测中心、园艺示范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大力推进“小升规”。开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加强对现有规上企业的指导服务,建立入规企业培育库,促进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稳步增长。支持小微企业扩大经营和服务,加大小微企业首贷培植力度,引导社会融资持续向小微企业倾斜,帮助和引导中小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牵头单位: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商务粮食局、人民银行、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园艺示范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大力推进“规改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加强改制工作指导和培训,鼓励成长性良好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严格落实股改企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改制企业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发改局、科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园艺示范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大力推进“股上市”。建立健全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帮扶制度,优化企业上市政务服务环境。深化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的交流合作,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科创板上市,加快推动“三创四新”企业创业板上市,稳步推进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交所上市,鼓励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牵头单位:金融办;责任单位:法院、发改局、科工信局、财政局、商务粮食局、园艺示范中心、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精准实施助企政策,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落实上级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直达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积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所得税“再减半”、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缓缴、增值税留抵退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免征等优惠政策,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银税互动”等行动,优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落实到位。(牵头单位:财政局、税务局;责任单位:园艺示范中心、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提高助企纾困实效。落实“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推广银保合作、政银担合作等模式,用好政银企融资对接、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等平台和工具,增加信用贷款、首贷投放,推广随借随还贷款。实施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支持工具,做好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接续转换工作。支持设立县产业引导基金,争取岳阳市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加大对企业信用担保贷款投放力度,发挥好政府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健全担保体系,增强融资功能。落实个体工商户稳岗就业补贴,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地成本,引导平台企业降低不合理收费和抽成。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牵头单位:金融办;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发改局、科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园艺示范中心、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整治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行为。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整治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发改局、住建局、人民银行、检验检测中心、园艺示范中心、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降低企业要素成本。完善周转地、标准地、弹性地政策,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做好保供稳价工作,降低天然气价格,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加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清理规范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用工、资金、关键零部件供应等生产要素问题。深化商标、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科工信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国网平江供电公司、园艺示范中心、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机制和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享受法律保护的制度环境。废除与企业性质、属地或规模挂钩的歧视性准入规定和补贴政策,加快实现竞争性环节市场化。(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发改局、司法局、商务粮食局、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对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反不正当竞争规制。(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发改局、公安局、司法局、金融办、商务粮食局、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健全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作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广信用承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产权。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加强违法惩戒,严守市场安全底线。(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广体局、卫健局、金融办、人民银行、税务局、科工信局、检验检测中心、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平江县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市场监管局、法院、检察院、发改局、教育局、科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粮食局、贸促会、文旅广体局、卫健局、林业局、金融办、乡村振兴局、医保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优化办、工商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销联社、税务局、人民银行、邮政公司、检验检测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市场监管局,由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复杂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负责所牵头重点任务的落实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艺示范中心、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负责本辖区全量市场主体的倍增工作;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各牵头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艺示范中心、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要精准分析研究国家政策、发展现状、未来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方案、措施,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各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协调联络相关工作。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负责;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通过联席会议方式研究解决;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定期通报全县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对工作中行动迟缓、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计划目标的予以通报。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培育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全县综合绩效考评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跟踪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跟踪监测情况,组织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讲评,进度落后的单位要分析原因,在会上作表态发言。年终对相关单位承担的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目标进行考核,推动各区域不断加大招商力度,强化务实举措,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全县实现市场主体发展目标。牵头单位培育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情况纳入专项考核,由领导小组进行考核。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行业内市场主体做强做优,实现市场主体数量和质量同步发展。
(五)加大宣传推介。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政策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营造创新、创业、公平、公正的良好发展氛围,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附件:
1.平江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市场主体培育目标任务表(2022-2025年)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印发
附件1
平江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目标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培育发展市场主体 |
到2025年,力争全县市场主体超过8.9563万户,其中: 企业1.6808万家、个体工商户7.0555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净增2200个。 |
县市场监管局 |
优化办、发改局、科工信局、商务粮食局、公安局、财政局、医保局、人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税务局、农业农村局、检验检测中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艺示范中心,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 |
2 |
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企业 |
"十四五"期间,全县每年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家以上。到2025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260家,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超过3家、20家,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达到1个 |
县科工信局 |
发改局、财政局、金融办、市场监管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 |
3 |
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
到2025年,全县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80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80家 |
县科工信局 |
发改局、财政局、金融办、市场监管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 |
4 |
培育发展外资外贸企业 |
到2025年,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超过3家、外贸实绩企业超过30家 |
县商务粮食局 |
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贸促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 |
5 |
培育发展农业市场主体 |
到2025年,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超过243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55家。 |
县农业农村局 |
科工信局、商务粮食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乡村振兴局、供销联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艺示范中心,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目标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6 |
培育发展商贸流通市场主体 |
到2025年,全县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超过200家 |
县商务粮食局 |
交通局、贸促会、市场监管局、邮政分公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江高新区。 |
7 |
培育发展文化旅游市场主体 |
到2025年,全县规模以上文化旅游企业达到25家 |
县文旅广体局 |
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教育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8 |
培育发展服务业市场主体 |
到2025年,全县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超过114家 |
县发改局 |
商务粮食局、科工信局、民政局、文旅广体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交通局、金融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艺示范中心。 |
9 |
培育发展建筑业市场主体 |
到2025年,全县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超过80家 |
县住建局 |
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商务粮食局、财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天岳集团。 |
10 |
培育发展上市公司 |
到2025年,全县上市公司超过1家 |
县金融办 |
法院、检察院、发改局、科技局、科工信局、商务粮食局、财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艺示范中心,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 |
11 |
实施"个转企" |
到2025年,全县实现“个转企”新增160户 |
县市场监管局 |
科工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税务局、人民银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艺示范中心。 |
附件2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市场主体培育目标任务表(2022-2025年)
乡镇名称 |
2021年底实有 |
2022年新增目标 |
2025年新增目标 |
|||||
市场主体 |
其中:企业 |
其中:个体户 |
市场主体 |
其中:企业 |
市场主体 |
其中:企业 |
其中:个体户 |
|
汉昌街道 |
18966 |
3049 |
15917 |
5219 |
793 |
8190 |
1600 |
6590 |
天岳街道 |
5565 |
866 |
4699 |
1531 |
225 |
2436 |
489 |
1947 |
三阳乡 |
1058 |
325 |
733 |
291 |
85 |
537 |
234 |
303 |
福寿山镇 |
565 |
177 |
388 |
155 |
45 |
318 |
157 |
161 |
长寿镇 |
4539 |
522 |
4017 |
1249 |
135 |
2060 |
397 |
1663 |
南江镇 |
3902 |
640 |
3262 |
1074 |
166 |
1840 |
490 |
1350 |
童市镇 |
1054 |
199 |
855 |
290 |
51 |
532 |
178 |
354 |
安定镇 |
3377 |
605 |
2772 |
929 |
156 |
1617 |
469 |
1148 |
虹桥镇 |
1435 |
274 |
1161 |
395 |
71 |
745 |
265 |
480 |
伍市镇 |
4105 |
908 |
3197 |
1129 |
235 |
1979 |
655 |
1324 |
余坪镇 |
1283 |
222 |
1061 |
353 |
58 |
621 |
182 |
439 |
梅仙镇 |
2319 |
423 |
1896 |
638 |
110 |
1119 |
334 |
785 |
上塔市镇 |
602 |
152 |
450 |
166 |
40 |
314 |
128 |
186 |
板江乡 |
300 |
93 |
207 |
83 |
24 |
183 |
97 |
86 |
大洲乡 |
503 |
99 |
404 |
138 |
26 |
254 |
87 |
167 |
向家镇 |
874 |
125 |
749 |
241 |
32 |
414 |
104 |
310 |
浯口镇 |
1338 |
231 |
1107 |
368 |
60 |
668 |
210 |
458 |
瓮江镇 |
1613 |
323 |
1290 |
444 |
84 |
805 |
271 |
534 |
加义镇 |
2132 |
452 |
1680 |
587 |
118 |
1062 |
366 |
696 |
龙门镇 |
976 |
149 |
827 |
269 |
39 |
467 |
125 |
342 |
石牛寨镇 |
782 |
165 |
617 |
215 |
43 |
388 |
133 |
255 |
三市镇 |
1483 |
373 |
1110 |
408 |
97 |
770 |
310 |
460 |
三墩乡 |
752 |
172 |
580 |
207 |
45 |
398 |
158 |
240 |
木金乡 |
431 |
90 |
341 |
119 |
23 |
228 |
87 |
141 |
岑川镇 |
649 |
133 |
516 |
179 |
35 |
340 |
126 |
214 |
园艺示范中心 |
107 |
46 |
61 |
29 |
12 |
54 |
29 |
25 |
平江高新区 |
293 |
293 |
0 |
81 |
81 |
149 |
149 |
0 |
天岳集团 |
48 |
48 |
0 |
13 |
13 |
24 |
24 |
0 |
合计 |
61051 |
11154 |
49897 |
16800 |
2902 |
28512 |
7854 |
20658 |
注:1.2022年度的增长数根据2021年底实有数按照27.5%计算增长目标数;
2.2025年度的增长目标根据市政府分配任务比照2021年底数按46.7%计算增长目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