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9月25日发布全省环境质量状况。1-8月,全省14个市州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5%,同比上升6.9个百分点;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345个监测评价断面中,水质优良的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5.9%,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
8月,全省14个市州城市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PM2.5、PM10平均浓度均同比大幅下降三成以上。长株潭区域3个城市的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
综观1-8月,全省14个市州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5%,同比上升6.9个百分点,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4.9%,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1%。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8月,14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3位城市(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依次是:长沙市、岳阳市、湘潭市;前3位城市(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是: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郴州市。
8月,全省共对30个在用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开展了61项指标监测,水源达标率为93.3%。60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53个断面水质达到2020年考核目标,无劣Ⅴ类水质断面。11个洞庭湖湖体断面水质总体为良好,营养状态为中营养,与上年同期相比,湖区总磷平均浓度由0.054毫克/升下降为0.048毫克/升。
1-8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345个监测评价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5.9%,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湘、资、沅、澧四水流域水质均为优,四水干流的104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
1-8月,全省14个市州中,永州、张家界和邵阳3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长沙、益阳和娄底3个地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记者 曹娴 通讯员 蒋睿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