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发文
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有了管理办法
9月10日,湖南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5部门联合发布《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快优质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
省发改委介绍,近年来,我省各地各行业对远程异地评标进行了探索实践,但缺少统一标准指导,成效不理想。今年5月以来,我省通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快信息化建设,推动远程异地评标。
《办法》中提到的远程异地评标,是指采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综合调度系统和电子交易系统,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终端抽取项目受理地专家和异地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托“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完成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活动。
哪些项目必须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办法》明确了四种情况。
一是根据招标金额,充分考虑工业、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不同行业项目招标要求和规模特点,分行业明确全省需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统一范围标准。
二是根据地区专家人数,明确以市(州)为单元,本地区评标专家资源不足,二级专业专家人数少于30人的必须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并在专家库中自动设置,有效避免“常委”专家现象。
三是根据行业行政部门特殊要求,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项目,可根据需要经省级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后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四是招标人自行申请的,可以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远程异地评标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主副场选择、专家抽取等,《办法》均予以明确规定。(记者 邓晶琎 通讯员 龚杰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