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工程招标投标黑名单管理办法
遇32种情况一律“拉黑”
在工程招投标领域,资质挂靠、围标串标等 “潜规则”历来备受诟病。近日,湖南省住建厅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中明确,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公布期限为1年,期间实施限制和惩戒。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办法》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等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32种情况进行了明确,凡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严重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准则和诚实守信原则,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不客观公正履行职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都将被省住建厅纳入统一实行黑名单。
省住建厅负责全省失信黑名单统一公布,县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失信黑名单认定、上报工作。失信黑名单公布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名称(或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认定事由、认定依据、惩戒内容、公布期限、认定部门、认定日期等。
失信黑名单将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信用湖南”“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布,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公布期限为1年,公布期限内,将对其实行重点监管、降低信用评分等限制和惩戒,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等。(记者 陈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