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乡镇至少建1所标准化寄宿制学校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乡村小规模学校是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施工图”。
根据《意见》,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将实施“两步走”,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预计到2020年底,在优化农村教育规划布局、科学设置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基础上,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全部达到湖南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到2022年,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经费投入与使用制度更加健全,城乡师资配置更加均衡,教学管理更加完善,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
《意见》明确,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为原则,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配备心理教师,构建家校共育机制,形成家校育人合力。在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所软硬件条件达标、教学质量较好的标准化寄宿制学校。(记者 钱娟 实习生 邹玉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