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明确边缘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助标准
原则上按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标准的50%执行
湖南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扶贫办日前下发《关于做好边缘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全面核实边缘户参保状态、明确边缘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明确,边缘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县市区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标准的50%执行。所需资金从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中列支。各地不得对边缘户个人缴费实行全额补助。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收官之年,湖南省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户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进行了全面摸底。为确保边缘户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通知》要求,医疗保障、扶贫部门要建立边缘户信息定期比对机制。扶贫部门进行名单统计后反馈给同级医疗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要全面核实边缘户参保状态,并在医保信息系统对边缘户进行身份标识。对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边缘户,应逐一动员、引导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通知》明确,要建立完善边缘户参保资助工作台账。对于在确定为边缘户身份之前已经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并足额缴费的,按当地参保补助标准及时将补助资金补发给边缘户。
此外,边缘户医疗保障待遇和医疗费用结算服务暂按现行医保政策执行,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通讯员 邓圣明 黄浔 记者 孟姣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