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19年湖南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介绍了2019年我省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并就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出了建议。
《报告》显示,2019年,全省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总量趋于平稳,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共审执结各类行政案件34950件,结案率97.4%,行政案件平均审理周期44.9天,较2018年缩短14.4天。涉诉领域和案件类型相对集中,新类型案件数量增多,非诉行政审查和执行案件数量持续下降,土地资源、城建拆迁、治安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一审行政案件占45.7%,房屋登记类案件较2018年下降53.1%。全省法院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13.8%,其中因行政行为程序违法被判决败诉的案件占全部败诉案件的32.6%,因行政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29.7%。
《报告》指出,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加大对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的保护力度,妥善审理征收拆迁、环境资源、信息公开、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行政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依法审理涉民营企业产权行政案件,加大对民营企业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稳步推进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行政诉讼“主客场”现象得以打破,行政机关应诉积极性增强;完善与政府法制部门及行政执法机关的互动交流形式,畅通沟通渠道。
省高院行政一庭庭长张坤世介绍,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2020年基本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新颁布的《民法典》,全面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当多内容涉及行政法规范,对行政执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此,《报告》建议,行政机关要坚持全面依法履职,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切实保护合法权益,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记录、审核三项制度,打造行政执法应诉专业化队伍,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化解行政争议作用,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记者 何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