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关规定,6月6日以来全省暴雨洪涝灾害灾情已基本稳定,省应急管理厅、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6月15日10时,终止6月9日8时30分启动的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
省应急管理厅、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预案和规程,做好相关后续工作。记者此前了解到,根据当前汛情及气象预报,依据《湖南省防汛应急预案》,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6月14日12时解除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记者 刘琦 通讯员 欧阳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