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欺诈骗保,保障基金安全。省医保局近日印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制度》和《关于聘请周兴等46名同志为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的通知》,聘请首批46名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标志着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制度正式建立。
社会监督员将在2年聘期内依法依规履行5项职责:根据国家、省医保政策的规定,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协议零售药店的业务活动进行日常监督,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反馈,提出意见建议;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参与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听取、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解释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医保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及研讨活动。(通讯员 黄浔 周鹏翔 记者 孟姣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