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0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6月9日至12日在长沙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关春主持会议,副主任杨维刚、王柯敏、周农,秘书长胡伯俊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会议要求,要全面领会深入传达、宣传宣讲好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大会部署安排,积极推进今年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研究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23件地方性法规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草案)》的议案,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调整全省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0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审查批准《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怀化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娄底市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听取和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书面传达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需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和审查批准的有关文件和人事任免案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关于建议调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专题调研项目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起草《贯彻全国人大〈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草案)》的情况汇报;研究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分别提出的关于对《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了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有关情况的报告。(记者 陈奕樊 通讯员 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