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说,举凡一切人世间的事物,皆有其一定的尺度,超越这个尺度就会招致沉沦和毁灭。列宁也说过,真理再向前跨一步,就会成为谬误。所以,凡事均有度,过犹不及。对领导干部而言,能否把握好工作的“度”,既是领导能力和水平的体现,也直接关系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就拿地方政府债务来说,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地方政府原则上是不能举债的,尤其是省以下各级政府。在当时,谁要是举债,还会被认为是在犯错误。后来,地方政府可以举债了,一些“脍炙人口”的口号也由此而生,如“小路小富、大路大富、高速公路快富”“大拆促大建、大建促大变”“善用祖宗的钱(土地)、巧用当代人的钱(发行股票)、敢用子孙的钱(银行借款)”,等等。在那个时候,谁敢放开胆子借钱、并能借到钱,谁就是思想解放、有本事,谁不敢借钱就是保守落后。
这一思想转变,只是经历了两三年,而这一路径则已经走过了二三十年,可以说已经形成了思维定式、工作惯性和路径依赖。不可否认,当年这的确是一个突破。地方政府通过合理负债调动了发展的积极性,推动了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了良好投资环境,从而源源不断引进新产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但凡事都有个度,过度了,矛盾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随着各地一哄而起、愈演愈烈,政府过度举债的背后,各类“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大行其道,一些领导干部也养成了“大手大脚”、不讲科学、不惜民力的坏作风。
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一些不确定的风险显性化,房地产、债务、生态环境等方面潜在风险逐渐显露。这要求我们再也不能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不能靠盲目举债搞投资拉动,不能以高投入、高排放、高污染换取经济增长速度。这也是党中央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三大攻坚战之首的原因之一。
不举债,发展缺乏动力;过度举债,就扼杀了发展的未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以猛击一掌的清醒和壮士断腕的决心,着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哪些事情应该干,哪些事情不应该干;哪些事情该干但干过头了,哪些事情该干但还没有干;哪些事情是打基础、利长远的,哪些事情是过于超前、违背规律的,我们都要想明白、弄清楚,做到心中有数。决不能盲目脱离现实、过于超前,决不能乱开空头支票、寅吃卯粮,决不能再走到过去盲目举债搞建设的发展老路上去,更不可任由债务风险击鼓传花、逐年累积以至于“爆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