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海关出台延长加工贸易业务办理期限、远程视频监管、取消部分内部审核作业环节、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等多项举措,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复工复产。
长沙海关昨天发布信息称,一季度,我省加工贸易进出口175.3亿元,同比增长13.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截至3月,全省343家加工贸易及开展保税业务的企业已全部复工。
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不少加工贸易企业计划出口货物都转为内销。以往,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内销的,海关除依法征收税款外,还应加征缓税利息。长沙海关介绍,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的公告,自4月15日至年底,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4月15日,衡阳市得阳鞋业有限公司向衡阳海关申报一批内销鞋材,涉及税款166.2万元,衡阳海关依照相关规定对该笔内销业务产生的缓税利息2745元予以免征。公司关务负责人张姣介绍,一季度公司海外订单取消了20%,不少货物都转为了内销,新政策很及时,为公司节省了资金。
长沙海关介绍,此项优惠政策直接惠及全省加工贸易企业,有助于降低内销成本,缓解资金压力,促进开拓国内市场。按照我省2019年数据估计,全年可免征相关缓税利息超过100万元。
与一般贸易方式相比,加工贸易具有“两头在外”的特点。当前,加工贸易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更直接,面临需求端和供给端“双向挤压”。为帮助加工贸易企业纾解困难,长沙海关还出台了延长加工贸易业务办理期限、取消部分内部审核作业环节等措施。一季度,以先办理后补办手续方式,为34家受疫情影响延期复工的企业办理相关延期手续。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企业盘点申报数据办理核销手续,不再实施下厂核查,改以远程视频监管等方式进行。为降低加工贸易企业运行成本,今年开始,长沙海关还取消备案资料库申报等7项业务申报手续,取消13项海关加工贸易内部审核作业环节。不再征收剩余料件结转风险担保金,预计全年免征保证金超过600万元。(记者 周月桂 通讯员 谢凌钦 王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