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简称“省税务局”)发布消息称,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湖南省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延至3月23日。
受疫情影响,税务部门先后两次延长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省税务局表示,目前全省2月份纳税申报工作已顺利结束,对于确因疫情影响较重而没能按时完成申报的少数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省内各级税务机关对此类情况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认定为非正常户、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
当前,我省对疫情防控仍保持一级响应,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省税务局依法对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记者 彭雅惠 通讯员 肖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