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各行各业即将全面复工复产。2月7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健委联合发出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从保障重点企业用工、加强返岗复工企业和劳动者疫情防控、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措等6个方面出台具体措施,确保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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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
一、保障重点企业用工
对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指定专人“一对一”服务,优先发布用工信息,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组织见习、协调实习生等,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对当地难以满足的,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协助企业定向跨区域招聘。对具有一定规模的,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制定运送方案,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集中运送直达目的地。对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二、加强返岗复工企业和劳动者疫情防控
根据春节假期调整和防控疫情安排,抓紧摸清辖区内企业、工程项目开复工时间,通过在人社部门官网、官微开设专区及依托报纸、电视、网络、电台等多种渠道对外发布。督促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员工通报开复工时间。加强输入地、输出地信息对接,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劳务站等向辖区内劳动者推送开复工时间。针对农民工等人员流动特点,编制发布预防手册,指导劳动者做好居家隔离和返岗务工的相关防护。针对企业行业不同特点特别是劳动密集程度,指导其做好卫生防疫、检测仪器及药品配置等工作,改善劳动者生产生活条件。要将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节后新招员工较多的企业作为防控重点,督促企业加强员工体温监测,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发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要立即送医疗机构隔离诊治。
三、关心关爱重点地区劳动者
对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劳动者,通过发送慰问短信、公告、慰问信等形式,关心其健康和生活情况,妥善做好安抚和疏导。对已离开湖北返乡的劳动者,指导其主动居家隔离,及时报告健康状况。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采取官网发布、手机短信、微信推送、网上求职等形式提供辖区内企业招工信息,支持其就地就近解决就业,有创业意愿的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符合条件生活确实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临时救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招用相关人员。对因疫情导致劳动者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
四、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统筹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定岗位、保障基本生活等支出。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加大创业载体奖补力度,支持创业孵化园区、示范基地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
五、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措
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充分利用国家、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开展就业服务,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发布机制。鼓励高校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延长报到接收时间,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签订、就业报到手续。按照规定视情调整2020年度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笔试面试时间,笔试已经结束的推迟面试时间,调整后的时间要及时告知考生并向社会公告。加强求职心理疏导,组织有经验的职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和高校心理学教师,推出一批在线咨询指导课,开通心理热线。
六、优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暂停组织举办各类现场招聘活动和跨地区劳务协作。组织各级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线上招聘力度,探索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远程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网上招聘、远程面试。加快归集辖区内就业岗位信息,逐级汇总上报,统一通过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劳务协作脱贫信息平台、湖南人才网等线上渠道批量向社会发布,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根据当地疫情状况和党委政府部署,确定并公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窗口开放时间,引导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尽可能网上办、自助办,切实加快审核进度,有序疏导现场流量,及时消毒、保持通风,配备体温监测设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继续抓好辖区就业失业情况监测,持续跟踪重点企业用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回流等情况,定期开展就业形势会商,对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上述有关补贴类政策执行期限为疫情防控期间。(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曾鹤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