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峻,国家和各地的政府、人社厅(局)等部门陆续出台了关于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处理、延长假期、推迟复工等文件。就在1月3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明确要求,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那么,延迟复工,算放假吗?工资待遇怎么算?……连日来,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收到多起企业“强制复工”的投诉,现特邀湖南仁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炎辉及其专业律师团队来为您解答有关疑问!
1、在家上班,是否应向职工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属于延迟复工除外企业在此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依法、依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2、企业可以强制复工吗?
不可以。根据2020年1月3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规定: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的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境保护、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的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
3、强制复工会有什么后果?
企业提前复工有可能被他人举报或被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甚至不能排除因提前复工后引发群体性疫情爆发,进而引发比较严重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涉事单位和个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被有关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处以罚款;突发事件发生或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4、因疫情未及时返岗职工如何安排?
优先安排休年休假,可申请事假病假等。
5、假期结束,职工未及时返岗,单位可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若因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或因政府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若非因上述原因导致旷工的,则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执行。
6、员工被隔离,公司能否单方面调岗调薪?
不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不能单方面调岗调薪。
7、企业是否可以安排被隔离的员工在家工作?
可以,但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8、员工结束隔离需继续在家休养的,待遇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若员工可提供病休凭证的,按照病假处理;因特殊情况没有病假证明的,用人单位可以优先安排员工年调休、休年假、或调整为公司福利假期等;员工如果没有医疗机构病休证明,同时员工其它假期已经用完的情况下,可以向所在单位按程序申请事假。
9、对已确诊及观察期、隔离期的员工,怎样考勤?
对已确诊的员工,在患病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内发放病假工资,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立即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于观察期、隔离期的员工按照“出勤”执行。
10、员工因担心疫情而拒绝上班,如何处理?
安抚、沟通、书面通知或远程工作,无法沟通解决的,及时通知返岗,逾期返岗的,按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处理。
11、职工被派往疫区工作被感染,是否属工伤?
应当视为工伤。
12、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员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企业应当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13、员工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疗费用能否报销?
可以报销,由医保基金支付。
14、企业安排职工前往重点疫情地区工作,员工拒绝的,企业可否处罚员工?
不可以,但特殊工作人员(如医护人员)以及政府要求保障生产经营的企业员工除外。(记者 王新月)
延长假期期间、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待遇具体怎么算?一张表带你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