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协议零售药店开展特殊病种门诊药店服务管理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31号)、《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湖南省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岳医保发[2021]37号)文件规定,经零售药店申请、我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和专家现场评审后,拟将平江县维安大药房纳入我县特殊病种、“双通道”管理药品定点药店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5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平江县医疗保障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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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9日